黑龍江出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谷騰環保網訊】10月31日,黑龍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黑龍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共48條,在政府及部門責任、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加強對秸稈的綜合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對于加快推進綠色龍江、美麗龍江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嚴格遵守上位法,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負責。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統一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條例》明確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貯存危險廢物,貯存期限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應當依法報批;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條例》完善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行為的舉報規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舉報受理機制。
二是貫徹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黑龍江省委工作要求。《條例》推動“無廢城市”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發揮減污降碳協同效應,鼓勵循環利用,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依法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禁止生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加強對秸稈的綜合利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條例》規定,有尾礦、粉煤灰、煤矸石存量的單位,應當依法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制定計劃,并采取綜合利用等減量措施。《條例》對生活垃圾分類的原則、宣傳教育、源頭減量、分類投放、處理收費制度等作了規范,并對設區的市作出授權規定。此外,《條例》規定房屋裝飾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集中收集、定點堆放,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或者利用、處置,禁止占用生態空間轉移建筑垃圾。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馬云表示,《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地方法規體系,是落實最嚴格最嚴密生態環境保護法治保障的重要舉措,必將加快推動黑龍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度和廣度,為加快推進美麗龍江、綠色龍江建設作出更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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