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八成港口岸電政策“拖后腿”,船舶減污降碳卡在哪兒?
【谷騰環保網訊】“航運活動帶來的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排放問題不容忽視,加強船舶減污降碳已成為全球共識。在諸多船舶減排技術中,岸電是減少船舶靠港期間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的有力手段……”
2月25日,環保機構北京自然田科技有限公司、大連高新區蔚然濱城志愿服務中心等多家單位聯合發布《5大沿海港口群26主要港口岸電使用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探討在船舶減污降碳背景下,沿海港口岸電使用進展以及如何促進岸電常態化使用等問題。
岸電使用量得到顯著提升
“本次調研選取我國五大沿海港口群中2023年吞吐量排名前3—6位的26個主要港口,評估了各港口在岸電建設、岸電使用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三方面的信息公開水平與配套支撐力度。”自然田項目主管張媛媛告訴記者,《報告》分析了岸電使用存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并根據評估和分析內容提出進一步推動岸電常態化使用的合理化建議。
根據《報告》,在26個港口中,鹽城港信息公開和配套支撐綜合得分最高,岸電信息公開得分排名第一,政策配套支撐得分排名第四;超過80%的港口綜合得分低于50分,在信息公開和配套支撐力度上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在岸電使用配套支撐的關鍵指標中,50%以上的港口未明確岸電使用目標;各港口對船舶受電設施的配套支撐普遍不足,僅有廈門港、深圳港、洋浦港3個港口制定了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激勵措施。
“十四五”以來,在政策引導下,我國對不同船型分階段推進岸電使用的策略已顯成效,從航期和泊位安排較為固定、靠泊時間相對較長的客(貨)滾裝船舶開始,逐漸拓展到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相對較多的國際航線集裝箱船舶和郵輪。
張媛媛表示,2024年以來,我國港口基礎設施的布局得到持續優化與改善,主要港口配套服務和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實現標準化,五大港口群內多個港口的岸電使用量得到了顯著提升。
加強政策支持與激勵措施
大型船舶高壓岸電改造費用可達數百萬元;僅有少數港口如深圳、廈門和洋浦提供了資金補貼,整體激勵措施不足……雖成效顯著,但船舶受電設施配備率不足仍然是制約岸電使用量進一步提升的重要因素。船舶受電設施改造面臨法律依據不足、技術標準未統一、經濟成本高昂以及激勵措施薄弱等多重障礙。
針對岸電使用存在的矛盾短板,《報告》提出了幾點建議:
建議港口所在地的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港口經營人應提升岸電設施與使用信息的公開水平;各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盡快制定并公布具體的岸電使用率/增長率目標,并加強政策支持與激勵措施;相關政府部門針對船舶受電設施安裝改造應進行統籌安排,強化船舶受電設施與岸電設施建設等標準規范的協調與銜接,制定全國性船舶岸電收費指導標準;港口企業和岸電運營商,也應通過多種手段提升船舶接電便利性與效率。
另外,為實現從船舶靠港到航行、港口與船舶之間的協同減排,建議將岸電使用的強化、新燃料船的推廣應用以及綠色航運走廊的構建進行有機結合,在此基礎上,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統籌交通、環保等部門力量,共同推進綠色航運廊道的建設工作。
“港口岸電為進港裝卸貨的船舶提供電力輸入,是港航能源轉型和水運物流鏈污染物和碳減排中重要環節,也是船舶和港口源頭管控關鍵切入點。”復旦大學教授張艷也表示,靠港船舶岸電使用率的進一步提高,需要市政、交通部門和電力、港口及船東公司之間在智能管理和實際運營中更加積極主動地協作,強化政策支持和技術創新,引入市場化手段提升岸電經濟吸引力。
后續,為推動船舶減污降碳,NGO環保組織可以持續從獨立的第三方立場出發,發揮多元視角的優勢和第三方監督的作用,形成更加直觀、通俗易懂的科普內容,更加具有深度的專業報告,作為政府部門、港口企業和航運企業的橋梁,推動港船協調機制的建立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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