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環資法庭“直通”案發地審理一起非法采礦刑事案
【谷騰環保網訊】5月14日,云南省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公開開庭巡回審理一起非法采礦刑事案件并當庭宣判。案件由昆鐵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庭長李紅斌擔任審判長,系昆明環境資源法庭集中管轄云南省環資刑事案件以來的首例刑案,標志著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完成環資審判“三審合一”的最后一塊拼圖,全省環資審判專業化建設邁上新征程。
圖為非法采礦刑事案件庭審現場。 陳楚燕攝
該案上訴人吳某某四年間擅自到山上刨挖礦石并通過微信售賣盈利,銷售金額達163萬余元。案發后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吳某某主動到案、如實供述,并退繳違法所得1萬元。一審法院認為吳某某擅自開采礦石并銷售,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采礦罪。結合其自首、退贓及當庭自愿認罪等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吳某某不服,提起上訴。經審理,昆明環境資源法庭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礦產資源法》明確規定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本案中吳某某長期盜采礦石以營利,經當地政府及職能部門多次教育勸阻仍屢教不改,嚴重影響國家礦產資源和當地生態環境安全。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將“巡回審理直通車”開往案發地,組織當地村民上好這堂生動的“庭審法治公開課”,教育引導當地村民自覺保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有效遏制盜采礦石違法犯罪,以司法促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治理,真正做到“懲處一個、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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