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負責,安徽立規嚴打環境監測數據造假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安徽省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監督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記者注意到,強化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管理是其重點內容。
《征求意見稿》所稱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是指故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生態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等行為。對弄虛作假行為的判定,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征求意見稿》,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建立防范和懲治弄虛作假行為、干預留痕記錄的制度和措施,確保其出具的監測數據準確、客觀、真實、可追溯。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及其人員應對其出具監測數據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負責,采樣人員、分析人員、審核與授權簽字人分別對監測原始數據、監測報告的真實性終身負責。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主動加強技術防控,提高監測質量內部控制,不得使用可能存在不當干預功能的監測設備。
此外,委托方應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開展環境監測業務,并嚴格按約定對監測活動質量實施監督。委托方應對其委托行為及監測數據、結果的使用負責。委托方發現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并配合調查。
委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指使、暗示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及有關人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人為操縱、干擾、干預監測活動或結果。
《征求意見稿》還強調“利益回避”。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承接生態環境監測服務時,應主動采取有效回避措施,不得同時開展存在利益沖突的生態環境監測活動。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