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6月28日起施行
更新時間:2025-06-11 09:50
來源:中國環境APP
作者: 張銘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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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騰環保網訊】近日召開的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查批準了《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三十三條,明確再生資源包括廢舊金屬、報廢電子產品、報廢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造紙原料、廢輕化工材料、廢玻璃等,將于6月28日起施行。
為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的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條例》修訂中增加了回收站(點)和分揀中心的設置要求;鼓勵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對再生資源進行全品類回收,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低附加值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支持政策;增加了回收經營者行為規范。
為提高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效率,《條例》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符合條件的再生資源利用企業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和其他財政扶持政策;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技術含量高、工藝先進的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先采購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再生產品。
在法律責任方面,《條例》新增了“無防擴散、防滲漏設施”“在分揀中心以外進行初加工”等情形的法律責任。其中,在分揀中心以外進行專業化和規模化再生資源的拆解、剪切、破碎、清洗等初加工活動的,由再生資源回收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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