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上收“兩高”項目環評審批權限,透露出哪些深意?
【谷騰環保網訊】為進一步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的源頭預防作用,持續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版)》,上收火電、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石化等“兩高”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從嚴環評審批把關,嚴守生態環境底線。
事實上,上收火電、鋼鐵等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廣西并非首例,河北、青海等省份都有類似舉措。這些舉措綜合考慮了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和環境風險,既落實國家“管得住”“放得活”的要求,也充分考慮了地方是否“接得住”的實際,確保環評分級管理與基層管理能力相適應,從而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眾所周知,火電、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比較高,對環境影響較大。“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顯示,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等4項指標滯后預期。如果盲目上馬火電、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石化等“兩高”項目,雖然當地GDP可能在短期內實現快速增長,但也會帶來碳排放的增加和能耗的增長。這不僅與國家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雙碳”目標的要求相背離,而且會影響生態環境質量和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
火電、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石化等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上收至省級生態環境部門,不能簡單理解為權力的上收,這是“雙碳”目標背景下平衡嚴格環境監管與地方經濟發展需求的務實舉措,是對環境治理體系的優化探索。由于這些行業環境風險大、影響范圍廣,審批權上收至省級層面,有利于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等相關要求,守牢生態環境底線。過去一些地區出現的“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問題,很大程度上源于地方保護主義對生態環境監管的干擾。審批權上收能夠確保重大項目的環境準入門檻不降低,從源頭上遏制高污染、高耗能項目上馬。同時,要配套制定清晰的審批標準清單和負面清單,既給地方留出合理發展空間,又明確不可逾越的生態紅線。
將環境影響相對較小、環境風險相對可控的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下放,推進環評審批就地辦理,是生態環境“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一環。權力下放的前提是基層具備相應的監管能力。當前,一些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專業人才不足、技術支撐薄弱,要在優化審批權限的同時,切實加強基層環保能力建設。通過定向培訓、技術幫扶、人才交流等方式,提升市縣生態環境隊伍的專業水平,規范審批行為。此外,還要完善審批后監管和考核問責機制,將環評質量、執法效能等納入績效考核,推動環評分級管理與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管理能力相適應,保障環評源頭預防把關作用充分發揮。
生態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環評審批改革創新,既要避免“一收了之”的簡單化傾向,也要防止“一放了之”的思維。只有構建起科學的分級管理體系,實現“管得住、放得活、接得住”的良性循環,才能真正守住綠水青山,走出一條符合地方實際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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